鲁迅有一句话,特别深刻:钱买不到自由,但为了钱可以把自由卖掉。
有一次,丁群出去喝酒,还是孟莉打电话要我去接他。
我当时还很纳闷,赶到酒店,他们已经散场了,我看见孟莉的父亲进了一辆车,喊着,“莉莉,上车啊。”
孟莉看着我,说,“东哥,拜托了。”
进了出租车,他搂着我说,“还是你这个媳妇好。”
出租车司机看了我们一眼,好奇地问,“你俩啥关系啊?”
丁群舌头在打结。
丁群说,“他是我媳妇。”
出租车司机说,“哟,那有点难,你俩得去国外结婚,中国可不行。”
丁群说,“行,听你的,媳妇,咱俩明天就去国外,把这婚结了......”
到家我给他熬了醒酒汤。
喝了醒酒汤,他开始抱着马桶吐,边吐边骂,草他娘的,他凭什么看不起我,不就有点权吗,老子以后比他更有权......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起来把早餐准备好。
他醒来眼睛还有红血丝,脸上露出皱褶了的哀伤。
我问他,“孟莉父亲说你什么了?”
他说,“还能说什么啊,无非是嫌我穷,配不上他女儿呗。我是穷,我也承认我确实配不上孟莉,可他也不能当众羞辱我吧。”
我又问,“他怎么当众羞辱你的?”
丁群耷拉着脑袋说,“他说,像我这种自以为是的文人,只是大家饭桌上一瓶开胃醋,没胃口了,拨一点。有胃口了,推一边。不高兴了,扔进垃圾桶当泔水处理......”
如此刻薄的语言,简直就是剥了丁群的面皮,折了他的风骨。
孟莉的父亲是市里的大官,我多次听过他讲话,他并不是那种嚣张跋扈的人,他能在公众场合这么说丁群,分明是故意刺激丁群,想让丁群主动和孟莉分手。
丁群话还没说完,就靠我身上睡过去了。
这是他喝得最醉的一次,我拖了好久,才把他从出租车拖出来。站都站不住,背他爬楼梯时,累得我满头大汗。
想起以前背他去上课根本不费力,自从跟孟莉正式复合后,他每天胡吃海喝,胖了很多,身子骨也沉了好多。
可能,孟莉父亲早就多次劝说,甚至警告过孟莉,孟莉也因此和丁群分分合合,但见孟莉实在是离不开丁群,孟莉父亲也没办法,只好采取这种方式刺激丁群主动离开孟莉。
按说,父亲作为过来人,这种警告是棒喝,但孟莉已经听不进去了。
或许所有恋爱中的女人都觉得自己是例外的那一个,上天不会待自己那么差吧。
我说“你顶撞他了?”
他说,“没有,我哪敢啊,我现在是孙子,他是我爷爷,人家韩信大将军还钻过别人的裤裆呢,我挨爷爷顿羞辱算个鸟啊,你知道我今后过的日子是什么样吗?”
我说,“什么样?”
他说,“就是我这个孙子的卵蛋被爷爷捏在手里,爷爷想让孙子松,孙子就松,想让孙子紧,孙子就紧,想让孙子好过,孙子就好过,不想让孙子好过,孙子就好过不了,我这个孙子要想过好日子,就得想方设法和爷爷搞好关系,要不然,爷爷只要随便紧紧手,我这个孙子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出门时,我劝他,“想开点,我知道你想把日子过好,但你也没必要委屈自己,你差哪啊,相貌堂堂,一表人才的,还非得靠他……”
是啊,我总觉得,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不论结果是喜是悲,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但丁群目前的处境根本等不及他去奋斗,他只能抓住孟莉这个支点,摆脱目前的困境,这也导致他从未掉过头来,看看自己拥有的潇洒俊朗的外形,精湛独特的文笔,那是他挖掘不尽的宝藏。
他突然捏了一下我的脸,故意做出要亲我的样子,说“还是你这个媳妇好,理解我,懂我。没事,不用担心我,你就瞧好了,当你强大起来,那些你淋过的雨,迟早会滋润你......”
都说gay的感情十有九悲。
我倒是理解丁群。
我不知道丁群喜不喜欢我,我从来没问过他这个问题,以前是还没来得及问,现在是没必要问。
但我想,就算丁群心里有我,你要他在悲困潦倒之际,和一个男生风华雪月,不仅不靠谱,也着实无法带给他及他家人安稳的生活。
如果不写作可以拯救丁群,如果丁群选择孟莉可以让他及他家人生活的更安稳,我是接受,且充分理解的。但我接受不了,丁群放弃写作,选择孟莉后,对生活态度180度的大拐弯。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丁群的改变,是从孟莉的父亲嘲笑他开始的,孟莉父亲的嘲笑让他记住了“成王败寇”,他学会了“不择手段”,认可了无尊严的生活,暂且只能把清高当成破鞋撇了。
丁群开始和能利用的各色人物接触,并亦步亦趋跟随他们去色彩斑斓的地方喝花酒。
白天,尤其上班期间,丁群人模人样,像个谦谦君子,一到晚上,喝了酒,立马变了个人,就像一把扇子,打开与合上面目迥异。
丁群的酒品变得越来越差,他一次次的酒后失德,使得他身体的腐朽味盖过了灵魂的香味。
有一次,他喝醉酒,我去接他,却被几个人簇拥着拉进了一家昏暗逼仄的酒吧。
这种酒吧,里面蕴藏着窄狭的,陈旧的,苹果腐烂的气息。
丁群算是领导身边的小红人,经常会有想接近领导的人,请他去这种地方消费。
我说我不想去,有个平头哥笑嘻嘻说,小兄弟,唱歌跳舞也是工作嘛。另一个胖脸哥说,对,唱歌跳舞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嘛。丁群搂着我的肩膀,豪气干云说,“走,媳妇,我领你去闯江湖,见世面。”
见我露出抗拒的神色,他又醉眼朦胧凑过来,在我耳根哈着气说,“就当体验生活了。”
我被丁群一步步推着走向了酒吧的包厢里。
暗夜中的路径十分生疏,我每迈一步,都觉得自己似乎在走向一团也许从此无法清洗掉的淤泥。
走进里面,晃动的玫瑰彩光打在他们身上,就像晨曦大海中的蓝色烟波打在若隐若现的水妖身上,激起了水妖原始的欲望和沉迷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