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在大学,林志为最吸引乔夏的,就是他那张脸。
实在是正…
本以为他会很难追求,谁知顺嘴表了个白,林志为脸一红,当场就答应了她,后来才知道,她对他是一时兴起,可他对她确是实打实的暗恋。
入间看着班味渗透的林志为,乔夏没忍住,露出些许嫌弃的表情。
这无疑重重给了林志为一击。
万念俱灰。
只好悻悻地坐了回去,而后还不忘解释:“工作需要,对外形有要求。”
“哈,我懂,不过…下班也得遵守规则吗?说实话,我可能接受不太了你们这个规则…”
这让乔夏回想起,她那美丽迷人的姐姐,在升职之前,曾一度是她心中最美的女神。
后来乔麦就升职了,工作需要,每日西装,且风吹日晒,不管!她姐就是最美的!
林志为对于乔夏来说,是一个特别的存在,目前为止,她和他还是恋人,看局势,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会依旧保持如此亲密的关系。
这么说来。
乔夏愤愤地伸出手:“你把林志为还给我!”
林志为:“嗯?”
“把原来那个把我迷得神魂颠倒的林志为还给我!”
林志为笑了笑,起身到镜子前照了照。
确实和之前不太一样,黑了些,好像还…土了些…
“那副眼镜在我桌子上放着,某人也没给我留下什么,就那么点回忆,我是一样都不敢乱丢。”
乔夏:真服了,一言不合翻旧账!
林志为接着说道:“观察的不错,既然我们家夏夏还肯屈尊和我在一起,那我也不能让你受委屈,这样吧,从现在起,工作之外的时间,我多花些心思打扮得好看些,争取不伤害你的眼睛,但我有一个条件!”
乔夏果断:“说!”
“你得多多鼓励我。”
“比如?”
林志为故作大方道:“无所谓啊,亲我抱我的,都可以啊。”
“oK~”
为了以示鼓励,林志为临走时还被塞了满满两大袋子护肤品,保湿的防晒的,各种面膜,乳霜…
他算是看出来了,说到底,乔夏由始至终惦记着的,就是他那点色相!
不过也好,只要能留住她,怎么着都行。
…
林志为说到做到,摘下了特地为了工作买的那副黑框,转手翻出一年前的金丝,虽不敢在单位过多打扮,倒也存了份心,时常备着一套看起来说得过去的衣服,以备下班后女朋友的随时“临幸”。
下班也算个难事,他一个新人,要学的要做的事情一大堆,常常忙到半夜,可有时林志为也有些破罐子破摔,怎么也忙不完了,大不了一夜不睡,总不差和乔夏来之不易的这一面吧…
乔夏也不介意他如每日打卡般和自己见上的这一面,他有时累得狠,就多赖上一会儿,经过这几天的补救,林志为白回来许多,也脱了那些工作衫和poLo衫,回归到了那个乔夏爱不释手的状态。
这样才对嘛~当人家男朋友就要有个男朋友的样子~
要不乔夏带着那样一个poLo衫小伙出去,总觉得自己是在傍大款,可明明她才是大款!
林志为享受到作为“小白脸”最大的福利,莫不是乔夏某时的主动索吻,这也归功于乔夏坚持立的规矩。
见她的时间可以短,但不许掺杂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事。
正如此刻,凌晨一点半,林志为忙完手上的事,知道乔夏这点总是在酒吧视察(潇洒),便发起日常问候(查岗)。
乔夏的酒吧是真正意义上的酒吧,只卖酒,简单有些小表演,于这个县城而言,已经是不可多得的娱乐,生意自然也好,又没任何风险,坦坦荡荡。
收到林志为的信息,便知道他那点小心思,动动手指回复了一个:家里等我。
看着酒架上的消耗乔夏扬起微笑,随后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