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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个世界最后的视觉印象是停留在一片蓝天之上。

似乎是有一架飞机正好经过,穿过云端,拉了一条很长很长的尾痕。

就像我三岁不到的那年,我妈上吊用的那根绳子一样长。

我想,也许那就是我开始记事的第一个场景。

此时此刻,舒岚就躺在我胸口上。

她的脸颊贴着我的心脏,睫毛被鲜血糊了很厚的一层。

她的呼吸吹开我胸膛残破的衬衫,她的心跳每一下都仿佛要与我共鸣。

我抬不起一根手指去保护她,只想就这样静静看着她,直到……我再也看不到为止。

我闭上眼睛,一阵灼心的疼从眼眶传递到所有能感知的神经中。

杂乱的脚步声在我耳边来来回回,我想我的听觉大概是从这一刻开始发达滋长。

他们把舒岚从我身上摘了下来,她抱得太紧,怎么也拉不动。

最后连着我的袖子一起剪开的。

我的胸前一下子就变得空荡荡了,好像剜走了一块皮肉。

再之后,我等了很久也没等到一块轻薄的白被单盖在我脸上。

拜托,我这么骄傲的男人,真的不希望自己被砍得像个雕花冬瓜似的呈现在你们面前好么!

让我死的有些尊严,我会感谢你们八辈祖宗的。

我记得那场浴血奋战里,视觉的丧失让我只能凭借多年经验来判断那些打在我身上的武器都是什么。

砍刀匕首和斧子都还挺容易辨认——但这个锄头是哪来的!

不过我想,这本来就应该是我的归宿。躺在一片绝望的血泊里,听着警察和不明所以的群众毫不同情地指点着。

他们说这样的人,活该,都是没有好下场的。

我安于这个结局,不后悔,不怨恨。可是舒岚,你凭什么要陪我落得这个下场?

如果没有我。你这一生还会快乐么?

醒来的时候,天是黑的。

我说安迪,怎么不开灯?

没有人回答。

我突然想起这个漫长的梦境里,好多人站在我眼前,只笑不说话。

有些是我的敌人,有些是我的朋友。他们先我一步离开,却不给我相遇的机会。

医生说,我双眼角膜深度灼伤,为防止感染造成眼球坏死,已经剥除了。

我说哦,原来不是因为天黑啊。

詹毅过来看我,告诉我舒岚还没醒。

我说好,立刻马上,带我出去。然后对外宣称我的死讯,叫律师全权办理一切遗产手续。

“江先生,为什么?”

詹毅跟安迪一点都不同,他从来只问做什么,不问为什么。

我说为什么?因为我他妈的是江左易!

我是舒岚的江左易,从我存在在她生命里的那一刻,就应当是她至高无上的神。

只有我有权凌驾她的尊严和骄傲,我永远不可能允许自己像一条狗一样被她梳理着毛发,喂水喂药——我宁愿死!

“江左易你是个傻逼么!”这是叶瑾凉第二次打我,第一次是舒岚在急救室因宫外孕破裂,生命垂危的时候。

我说叶瑾凉你他妈的信不信我毙了你!你再动我一下试试,要不是看在你是舒岚在这世上唯一还能信任和依靠的男人,我早就把你大卸八块扔到下水道里,让你天天惦记我的女人!

可是叶瑾凉说,你跟我一样,混到这个地步也只会张牙舞爪地吓唬人了。

“其实你不用离开舒岚,你这个样子,她很快就能不爱你了。”

我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大概是流泪了吧。

后来大夫手忙脚乱地冲过来,告诉我说我现在绝对不能流泪。眼睛里的伤还没长好,血泪会引发很严重的感染。弄不好将来就是有了合适的角膜也没机会移植了。

那一刻,我突然产生了一个非常自私的想法。

我说叶瑾凉,我请你告诉舒岚,我死了。

我死了,一切就都结束了。她爱我,但她也坚强。

“你不是一直怨愤我么?不是一直恨我们这些人毁了你的生活和幸福么?叶瑾凉,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只要你能守护舒岚一辈子,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我要什么你都可以给我?舒岚要什么我都可以给她。那么江左易,如果她跟我要你呢?”叶瑾凉说,也好,你这个样子还不如让她当你死了的好。

等有一天你不用眼睛也能看清她对你的爱是不是可以超脱生死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今天的你有多么愚蠢。

“如果可以回到一年前,我绝对不会让你这样的人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可惜我与她三十年的缘分,却比不上你他妈的在她身上三分钟打出来个孩子!”

后来叶瑾凉摔门就走,我坐在病床上足足一刻钟才跳将起来——

妈的叶瑾凉你说谁三分钟!詹毅你给我追上他,做了他!

“江先生,我不是安迪,我有是非观。”

我冷笑着说,安迪也有是非观,只不过在他眼里,我比是非都重要罢了。

我的身后事已经被处理的差不多了,也是时候该离开了。

X镇距离S市有七八个小时的车程,却是别有洞天的一番生活节奏。

我剩下一笔足以平淡度完下半身的财富,包括小零以后的教育和发展。

但我还没想好以后的几十年要做些什么,要么……就全职做回忆吧。

反正我的前半生已经精彩到足够回忆了。

胖嫂被我带回来了,一直在照顾小零。

我很喜欢这个说话温吞吞的老阿妈,因为在我眼中,缺失了多年的母亲形象差不多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生活的阅历风霜磨平了她们年轻的痕迹,走形的身材和麻木的皱纹里,夹杂着对子女的爱。

导盲犬被领回来的当天,小零高兴坏了。以前凌楠对毛发过敏,坚决不同意他养带毛的东西。

后来好不容易弄了一只乌龟,还被那个死变态给不小心卷轮椅轱辘里了,死的极其不忍直视。

小零问我,狗狗叫什么名字。

我想也没想就说叫安迪。

小零哭了,说爸爸,以前咱们身边有那么多人,为什么现在都死了呢?

我说才不是。他们都活着,很幸福,是我们死了。

死在一个跟S市不再有交集的地方,只有我们两个在一起,也不会特别寂寞是不是?

“可是我想叶子……”

“爸爸也想。”

可是人生凉薄如纸,总不能流血就喊痛,怕黑就开灯,想念就联系,疲惫就放空,被孤立就讨好。脆弱就想家?

我们不要被现在的缺失而蒙蔽双眼,因为人终究是要长大,最漆黑的那段路终要自己走完。

“等有一天,你有能力去告诉叶子,你想念她的时候。就不需要再来先告诉爸爸了。”

小零说我懂了。

我笑问你懂什么了?

他说没有,他只是饿了,只有懂了我才能放他去吃饭。

我想,这个小滑头,真不一定是谁的儿子呢!

我一直都不认为凌楠真的会像舒岚之前怀疑的那样。对凌雪做出那么丧心病狂的事。

但是有些心结就跟打在血管里的毒素一样,所以我还是抽空去验了小零的血。还好,跟那个变态死狐狸没有关系。

其实我一直有种预感,凌楠会不会根本就没有死呢?

反正这本文的作者变态,只要没看到尸体的都可能没死。

他那么狡猾,那么工于心计,全世界都认栽了,他也不会吃亏。待到哀鸿遍野时,他在丛中笑,说的就是这种人!

于是那天,我问小零说你有梦到过楠妈么?

“没有。”

“我也没有。”

“爸爸,你不是说只有死了的人才会托梦么?”小零说:“我总觉得楠妈没死,因为一想起他的时候,心里有块地方一直暖暖的,就好像他一直都在。”

我没说什么,因为医生说,你不可以哭。

能下床以后,我开始学着跟安迪沟通配合。狗就是狗,再怎么乖顺也没有安迪好用。这是事实。

那天詹毅给我寄了一本盲文,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一个电话过去就把他骂了,我说盲文是要学的!你当人只要一瞎就自动会读盲文了是不是!

安静下来后,我靠在沙发上想,如果还能再给我三天光明,我要去做什么呢。

第一天,我要从凌晨开始,去我妈妈的墓地给她献上一捧‘午夜嚎叫’。她的墓太冷清,鲜少有人来看望,所以常年杂草丛生,蚊虫侵扰。她的一生,悲催而无辜。我想她是不会爱我的,因为我的父亲是她的杀夫仇人。在这一点上,我的存在跟舒颜其实挺相似的,呵呵。

但是她竟然没有在上吊之前把我先一步带走,我想,也许女人骨子里的母性还是原始的成分居多。

可是事到如今。我一点也不感谢她把我留下这世上。

但我很想很想再看一眼她的墓碑,浅淡的刻字,没有立碑人的空白,我想躺在冰冷的石块上,仰望漫天的繁星。

地上死一个人,天上多一颗星。可是星星那么多,我找不到她是哪颗。

一点钟。我要去看我的父亲。那个除了用流氓,混蛋,无耻。下贱来形容外,完全找不到别的词来贴切的男人。

他一点都不在乎我知道自己的身世,也不在乎我那双从记事起就恨不得要弄死他的眼睛。

他真放心,给狼孩獠牙,给虎崽利爪。

等我终于把尖刀刺向他心脏的那一刻,他对我说:“所有的儿子里,你最像我。”

我说那我宁愿滚回去用脐带勒死我自己。

很多年后,我才听我义父讲起,说我妈妈的丈夫本来是江半城手下的,后来吞了一批货,背叛了他,害得他手下损失了好些个人。

当然,被抓回来了,自然是活活打死的下场。而江半城这种没节操的江湖大佬,为了泄愤必然是啖其肉,骑其妻。

他把我妈折磨了小半年后,发现她怀孕了,也就没忍心再下手。

不过江半城对我的感情,我觉得多半也就是当条有点价值的狗来养。

他后来开始注意我,也不过是因为我开始出息罢了。虽然这样染血的路,我倒希望自己走得偏一点才好。

不过…….我父亲的墓碑被我砸了,所以半个小时足够了。

然后我要去看阿雪,我想在她身边停留多一点时间。万一碰上阿楠呢?

我知道阿楠是喜欢阿雪的,这从我第一次把阿雪拖上床后,那男人眼睛里转瞬即逝的光就能结结实实地出卖。

阿雪生性像个男孩子,刚开始在社团里摸爬滚打的时候,我从不允许她跟着我下场子。就算万不得已。也要拿那种半人高的棍子防身。

可是她嫌那个不酷,她喜欢匕首。能捅一刀转一圈的那种……对,就跟舒岚后来差点把我肠子拽出来的军刺一个类型。

那时我就像,要是有天我能把凌雪压上去,让她为我穿起裙子和性感的内衣,为我留长头发小鸟依人,那将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很多年后阿楠告诉我,其实阿雪本来就是个很温柔的姑娘。她之所以要跟你并肩作战,那是因为她很早就爱上了你。

以为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你江左易——f**k

天快亮了。我要离开墓园了。什么?我还没有去看安迪和祝丹妮?

我为什么要去看他们!

他们爱我,但关我屁事?

我唯一能为这两个无辜的男孩女孩做的,就是永远不要去惊扰他们的灵魂。因为只有他们的眼睛,是我今生今世不敢面对的。

天亮了,我还要去做什么呢?

我先去了舒岚的家,以前的那幢老别墅。

那是她长大的地方,而从我出现在她生命里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家破人亡了。

我从没踏入过她童年的世界,没见过她第一辆粉红色的脚踏车,没摸过她尘封的钢琴。

我想走近那里,却又不敢走近。

因为有她在的地方,就有叶瑾凉。

我发疯一样羡慕嫉妒着他们的过去。

每一张旧课桌下,有他们用修正液挤上去的涂鸦。

叶某某永远爱舒某某!

妈的,真恶心。

而那时候,我在砍人。

每一处校园的绿茵场上,有他们骑着单车飞舞过的丁香花,把一路的单身狗都虐的汪汪汪的。

而那个时候,我还在砍人。

阴谋悄悄滋长,背叛风雨无阻。

他们成长,结婚,共同携手走过人生的第一个三十年。

这个时候,我不砍人了,改玩阴的了。而第一站要阴的人,就是他们。

我想不通我到底是怎么爱上舒岚的!

难道人与人之间的荷尔蒙真的会作祟?

我在无意识下与那个悲催的女人发生的一次莫名其妙的焦急,就会让我在再一次见到她是,由衷产生还想再干她一次的冲动么?

从我见到叶子的第一眼,我内心躁动着的疼惜和宠爱,仅仅处于对她妈妈的在意么?

我想血缘也是个其妙的东西吧。

现在回忆起来,叶子长得可真是像我啊。

离开舒岚的家,我要去找一处能吃早餐的甜品店。

我要色彩最斑斓的甜甜圈,我戒不掉甜食,就像我戒不掉舒岚一样。

我要把这食物最美好的样子记在眼睛里,伴我在未来无尽的黑暗里,依靠回忆来甜蜜。

我要记住递给我餐点的服务生小妹最灿烂的笑容,我害怕在未来的每一天,人们对我的微笑中还要夹杂着对残疾人的同情。

他们会不会说,看,那个男人多帅,可惜是个瞎子唉。

上午十点钟,我要带着叶子和小零去游乐园。

这世上拥有最多色彩的地方,就是孩子们的世界。

大象可以是粉红的,小狗可以是带花纹的。

花可以五颜六色地拥簇在一起,笑容可以比阳光美丽。

我要仔仔细细地看清我的叶子。

她的眼睛圆圆的,像她妈妈一样美。她的嘴巴嘟嘟的,两颗小牙还没退换,像小白兔一样。

她的手肉嘟嘟的,喜欢抱着大人的肩膀,用小脸蛋蹭我的胡茬。

她笑起来的时候,酒窝快要胖的看不见了,明明没有酒,小零却每次都醉的像条狗。

我还要仔仔细细地看清我的小零。他有着跟阿雪一样的红唇高粱,眼睛比她妈妈要温柔。活脱脱一个标准的娘炮级别暖男,连他妈都比他man,可是后来我才发现,这死孩子绝对是被阿楠教育得,典型扮猪吃老虎。这要是长大了,不是祸害也是精。

然后,我要去看我的义父高山峰。他是我这一生唯一可以称得上是亲人长辈的存在。虽然,他也是个坏人。

但是没办法,我们人生来便是如此,不管你有多坏,但至少对我好就可以了。

像我这么爹不亲娘不爱的人,讨饭就别嫌馊了。

义父告诉我。其实taki也是他很在意的孩子。年纪跟我差不多,心性也跟我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他把他当主人,当主人就要索取回报。

而我把他当父亲,为了父亲,做儿子的可以付出生命。

我说爸,您就踏实在这里过后半生吧。我替你孙女谢谢你这笔压岁钱了。

夕阳下山的时候,我要去海边。

我要看蓝色,海天相接的碧蓝。就像这世上的一切忧伤。

我们都有罪,我们都在罚,可是谁能救赎得了谁,谁又能心安理得地超度自己。

我想看看海滩上的人生百态——

有生活拮据的诗人穿着夹脚拖鞋在吟唱,有失恋的姑娘摆动着白色的衣裙在惆怅。有孩子拉着彩色的气球,有相扶相持的老人,一路走着白发苍苍。

我的前半生,见惯了阴谋与杀戮,都快忘了,人生本该这样才平常。

当海潮一层层吹打着沙滩,浪花无情拍岸。我要捡起一枚花样别致的贝壳,放在耳边听。

那里,有远方的灵魂。

天黑了,我要去我的金碧辉煌。

坐在我专属的烫金老板椅上,看着色彩斑斓的琉璃烟灰缸。然后看新来的小姑娘们眼睛里到底有懵懂还是有欲望,再听助手们报给我一夜夜的营业账。

我喜欢这里奢华的金色,因为金钱本无罪,它们只是糅合了人类的奇思妙想。

然后我会站在天台往下看霓虹装点夜色,万家灯火齐明。

我知道我向往安定,但我更适合这样的时代。

十点钟,我快要用完三天中的第一天。

我决定去找叶瑾凉。

二话不说给他两巴掌。妈的,竟敢趁我看不见的时候揍我……

钟打十二下,我终于要去见我的灰姑娘了。

我要抱着舒岚,看尽她每一寸曼妙的肌肤。

她身上的每一处疤痕,属于我的,不属于我的,我要记住她曾经所有的心痛与绝望。

我要凝视这她的双眼,把想念和思量刻进骨髓。

我要俯瞰她的红唇,让今生今世所有的欲念都沾染在这片魅惑的唇瓣上。

记住她的泪水,记住她的笑容,记住她羞红的脸颊和在欢愉中无法自持的表情。

我怎么会爱一个女人到如此发狂的地步?

竟变态到分分钟只想为她献出心脏!

我怎么会那么矫情?那么不安,竟以为只有死亡才能换取她永恒不变的爱与忠诚。

我是有多怕失去她呢?

还有两天时间了,我不能再思考这个无意义的问题来浪费时间了。

我还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

计划是这样的:

从第二天一早开始,陪舒岚做早饭,陪她送孩子上幼儿园。陪她去公司开会,陪她共进午餐,陪她忙里偷闲地逛网购,陪她下班打一小时网球,陪她去超市买菜,陪她接叶子回家,陪她共进晚餐,陪她处理邮件,陪她看美剧,陪她洗澡,陪她共入天堂,陪她入睡。

第三天,重复。

我想,我要极尽所能地,留住她的一切身影在我眼中。

这膨胀的满足感,才足以支撑我未见黎明前的黑暗。

如果老天还会给我无数个三天光明,我会重复,重复再重复,因为这才是我今生今世最想做的事。

舒岚,我不敢说我爱你了。

因为我们都是太真实,太骄傲的动物。说的越多,越只是束缚与感动自己。我只是想在看你一眼,就这么静静看着,谁也不说话。

因为眼睛里有的,才是我们最真实的爱,无言,往往大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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